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动态 > 正文
案件动态

祁连山林区院对熊某某、王某二人非法猎捕、 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8-31 10:07:15 来源: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唐晓莉 点击数:

近日,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熊某某、王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向祁连山林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依法审查:2020410日至15日,被告人熊某某、王某和另案处理的周某某三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采用布设电网的方式,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畅河自然保护站辖区内,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麝1只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蓝马鸡2只。熊某某和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审查起诉阶段,二名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愿签署具结书,书写了悔过书,我院对该案启动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肆意猎杀野生动物会破坏动物界中的食物链,导致野生动物种群消亡,破坏大自然中的生态平衡。祁连山是西北地区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我们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家园。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