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开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水平,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切实做优刑事检察工作。6月7日,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书记员三人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跟庭评议。
祁连山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当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指控被告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举止大方得体,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条理清晰,语言表达清楚,法律运用熟练、论理充分,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特别是通过释法说理,使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不上诉,取得了法律惩戒与保障人权的双贏效果。
庭审后,跟庭人员围绕庭前准备、出庭规范、庭审表现、文书制作、出庭效果五个方面对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并通过现场打分方式,认真填写了《出庭评议表》,跟庭人员对公诉人在法疑上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庭审存在的瑕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达到了取长补短,相互学习、互相提高的目的。跟庭评议既是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的要求,又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重要措施之一,为提升我院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刑检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