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祁连山林区法院,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大河口自然保护站“2025年扁都口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异地造林修复项目”开展了第一年补植复绿验收工作。经验收组实地踏查与数据核验,该项目造林成活率达80%以上,土壤改良、植被覆盖等指标均符合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顺利通过首年验收。

该异地造林修复项目源于两起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采矿案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办理中,祁连山林区检察院与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采用“打击+碳汇修复”办案模式,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通过缴纳修复资金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源头治理 。为解决侵权人无法修复、修复效果差等问题,两院联合林草部门统筹规划,将涉案补植复绿任务委托给大河口自然保护站实施异地补植复绿。项目累计投资10.083万元,完成异地造林面积20亩,栽植青海云杉3340余株。

验收现场,昔日裸露的坡地已披上绿装,新栽的苗木长势良好。验收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不仅要求‘种得下’,更要确保‘活得了、长得好’。”通过构建“司法裁判+专业修复+跟踪监督”闭环机制,有效破解了以往“重判决、轻修复”“补植缺位”等难题。
此次验收不仅是对生态修复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司法与林草部门协同守护祁连山生态的生动实践。林区检察院与法院已联合林草部门建立生态修复协作机制,通过签署协作意见、设立生态损害赔偿专户、开展常态化巡护等措施,形成“案件办理—修复实施—跟踪监督—效果评估”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下一步,祁连山林区院将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应用,定期开展修复效果“回头看”,推动生态修复从“补植数量”向“修复质量”转变,以司法力量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