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巩固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成果。近日,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推进封山禁牧,守好绿水青山”法治联合宣传。

宣传活动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大河口自然保护站牵头,联合扁都口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以下简称生态警务站)成员单位(民乐县公安局、林草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南丰镇人民政府、大河口自然保护站)、祁连山管护中心、厅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祁连山林区法院、祁连山林区检察院、马场保护站、大河口派出所、马场派出所、民乐县南丰镇相关村组(炒面庄、玉带、冰沟、渠湾等)群众等共同参与开展。通过普及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宣传,全面增强当地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草原永续利用,广泛宣传封山禁牧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期间,检察干警在南丰镇炒面庄村村委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讲解封山禁牧的目的、范围、期限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与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封山禁牧工作心有疑惑和不解的群众,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说理,讲解政策法规,使其认识到偷牧、乱牧、越界放牧对祁连山脆弱生态的的危害及相应的违法后果。此外,还通过现场答疑的方式,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份),受教育群众300余人。
下一步,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生态警务站成员单位属地优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巩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为建设大美祁连山继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