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生存之本、发展之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日,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努力践行生态修复性司法,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肃南县祁丰乡文殊南山,对我院建立的第5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开展了治理监督活动。

该处生态修复基地占地面积约70亩,修复期限自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已完成苗木栽植7000余株。经查看,栽植的苗木长势良好,目前没有出现死苗情况。
该处基地作为异地补植复绿场所,是检察机关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模式的有效成果,切实达到了“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检察职责扛在肩上,加大联合协作力度,强化公益保护效果,通过“回头看”、定期回访等方式,持续监督责任单位依法履职和基地后期管护情况,确保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得到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