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9月15日,甘肃省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与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分别签署《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联席会在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张守新检察长、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春娇及代表与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各院与会代表做了交流发言。会议指出,三地检察院立足“地缘相近、山水相连、业务相通”的实际,通过建立检察长会晤、线索互移、联合调研、联席会议、要案会商等机制,联合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办理、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司法协作,努力推动协商解决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调查线索排查受限、收集证据不方便、生态治理难等问题,形成以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会议明确了三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重点,即重点打击危害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性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铁路沿线违法犯罪案件,强化对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该会议的召开,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司法协作配合,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凝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对推动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工作格局,共筑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屏障具有重要意义。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协作联动,与二地检察院务实合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整体合力,共同打造河西走廊跨区域司法保护的“西部样板”,共同把大美祁连建设好、守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