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按照省院、林区分院安排部署,近日,祁连山林区检察院与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盐池湾分局、安南坝分局、敦煌西湖分局、连古城分局分别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实现了与辖区五个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全覆盖。


祁连山林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科与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盐池湾分局、安南坝分局、敦煌西湖分局、连古城分局局长、副局长布克巴依尔、李新荣、张成、朱世明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会后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各分局局长、副局长主持,祁连山林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金岭、第一检察部干警及各公安分局刑侦科、法制科干警参加。


会议指出,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目标和共同责任。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升新时代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务实合作的重大成果,更是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会议要求,今后的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载体和平台,在思想上凝聚新共识、在执法规范化上探索新路径、在检警协作上打造新品牌,为全林区提供优质法律监督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检警协作的政治意义。公检双方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执法理念,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认真抓好《意见》落实,积极、高效协作推动工作。
二要确保沟通常态化、规范化。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抓手,构建新型、良好、能动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事前预防转变。搭建好信息共享、互动交流平台,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三要依法规范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完善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及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坚决防止不应当监督而监督,应当监督而未监督等情况发生。不得干涉侦查人员依法办案,不得干涉和妨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共同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四要确保高质量监督。坚持能动履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法制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不断细化相关制度,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克服监督不足、配合有余等问题,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效能优质化。
五要坚持效果导向,打造特色品牌。结合林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盯执法突出问题,着力在强化数据共享、优化协作配合、加强监督制约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协作内容,加强成果转化,努力打造林区检警协作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