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学习贯彻朱玉检察长对案管工作的指示要求。近日,祁连山林区院召开了强化案件质量工作会议,一并安排部署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会上,我院案管中心负责人主持学习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案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工作打算的专题汇报。张树科检察长强调指出,一是全体干警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办案中要认真负责,务必对照省院新出台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的目的,特别是对案件定性、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办案系统节点、流程及案卡信息填录、检察监督等问题需重点注意。二是案件承办检察人员要强化思想认识,克服困难,高质量完成办案任务。三是及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利于发现我院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一经发现问题立刻整改,提前打好预防针,进行自查自纠,确保高质量案件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我院案件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
随着我院挂牌成立受理案件数量也逐步增多,一些之前未办理过的新型案件也相继出现,在确保受理效率工作效率的同时,应加强对全院检察干警综合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的提高,结合自身实际和业务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刑法,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通过评查发现、整改问题,推进检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二是要坚持标准。要认真学习案件评查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四类评查结果等次标准的认定规则,杜绝人情观念,坚持统一标准,把牢原则规定。三是要严格程序。要按照省检察院、林区分院下发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程序到位,既要做到实体公正,又要做到程序规范。四是要严明纪律。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严禁说情打招呼,以高度的责任心、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做好案件质量工作。